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1、什么是公开遴选?
答:公开遴选是指上级机关出现职位空缺时,采取公开选拔办法,从下级机关(基层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择优转任的一种方式。
2、公开遴选的意义是什么?
面向基层一线遴选优秀公务员是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竞争性机制和干部交流制度的重要方式,也是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改善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此次组织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是落实中央“关于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到党政机关”的要求,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遴选,探索培养选拔基层公务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在基层培养干部,从基层选拔干部”的良好用人机制,推进公务员交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此次公开遴选在程序设计上有什么特点?
答:此次公开遴选突破了常规的笔试、面试方式,增加了资历评价环节,并将资历评价按30%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权重分别调整为30%、40%,让公开遴选公务员区别于公务员考试录用,突出对基层公务员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评价,为选拔适合岗位需求、有真才实学、表现优秀的基层公务员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依据,体现公开遴选工作的科学性,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资历评价以考生的学历及在基层机关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和考核奖励情况为基础,通过指标量化来测查考生在基层机关工作期间的能力素质和业绩表现(详见公告附件3)。
4、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需要注意什么?
每个遴选职位,都有相应的资格条件要求。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在符合遴选公告中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详细阅读遴选职位规定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根据个人基本条件来选择报考职位,不要盲目报考。本次报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笔试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初审,资历评价前要根据个人档案记载进行资格确认,如果考生填报了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职位,将取消笔试成绩和进入遴选下一环节的资格。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全省市以下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暂不列入报考范围。
6、此次公开遴选,中央国家机关驻我省直属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中央国家机关驻我省直属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监狱、劳教系统的市以下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7、报考人员年龄怎么计算?
答:40周岁以下是指1969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8、3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怎么解释?
答:3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0年8月8日,报考者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在基层机关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1年可以计入工作年限。
9、考生咨询怎么才能方便快捷?
考生咨询有关公开遴选基本条件和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按咨询电话与省公务员局咨询。考生咨询具体职位资格条件方面问题,请按咨询电话与各遴选单位咨询。考生咨询有关考务和报考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按咨询电话与省人事考试局咨询。